在一些县级机关,部分领导干部虽然名义上已不配秘书,但他们把名目繁多的讲话起草、材料撰写工作,原封不动转到了办公室同志头上。有的甚至还把写党校培训心得、做在职教育作业这类纯属个人应该亲力亲为的事,也交给他们处理,以至于出现了办公室“人人都是秘书”的情况。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广大领导干部深入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四风”现象经整治已大大收敛。但是,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典型问题”治理了,还会冒出各种“非典型问题”,“代理秘书”就是一种值得警惕的“非典型问题”。
诚然,在一般的工作架构中,办公室同志有草拟部分材料、讲话和公文等文字工作的职责。但是,这些职能工作应有明确的内涵,而不该无边界地扩展,如果部分领导干部把党校培训心得、在职教育作业等完全应当自己完成的“文件”都交给办公室同志代办,就大可值得深思了。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身上缺乏民主作风、“一言堂”的毛病,还比较顽固。在部分领导干部看来,我在单位是一把手,就是单位的“家长”,做什么活、写什么文,可由我随便指派和分配。这种“封建家长式”的不良习气,使得这些领导干部习惯于“被服务”,本应自己亲力亲为的事也要下属干。
二是部分领导干部“不讲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具体到芜杂繁多的日常工作中,“守纪律讲规矩”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守好日常工作纪律,耕好自己的“责任田”。如果乐于当“甩手掌柜”,把理应甚至是有纪律明确规定的需要亲力亲为的分内事都交给其他同志代办,当面对重大问题时,这样“不讲日常工作规矩”的领导干部讲再多的“纪律和规矩”,也会让人感觉打折扣。
三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可能还存在问题。2014年初,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指出,党政领导干部应该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然而,面对本应自己起草和撰写的文件,部分领导干部大手一挥交给下属,难免让下属和广大群众疑惑:这位领导,你是不会啊还是不懂啊,有没有基本的领导素养和水平啊?“能力不足”的干部能上来,说明干部选拔上存在需要改进的漏洞。
在当前,“代理秘书”现象尚未纳入集中整改的范畴。然而,“风起于青萍之末”,在抓作风建设的持久战中,大问题容易发现、容易解决,小问题尤其是一些基础问题、细节问题、琐碎问题,反而因难以发现而长期潜伏,危害同样不可小视。由此观之,作风建设上的问题,其实没有大小之分。对“代理秘书”现象,我们同样也要抱着和整治“三公”消费一样的态度和决心,深挖掘、狠整改,才能让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三严三实”。
原标题: “代理秘书”现象也是不讲规矩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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