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9日至2月9日,台州市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音污染,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公安部门将利用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形式,向市民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新规。安监、教育、民政、消防、市场监管、建设规划等部门,也将根据各自职责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
目前,台州市各地安监部门已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开展排查,重新进行合理布局。消防部门结合安全整治工作,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排查。交通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过程的检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也将加强对市场和城市街道的检测。行动期间,各部门将展开联合检查,重点加强对“黄道吉日”等时间节点的专门巡查。主要街面、公共广场和居民小区将派人员驻守,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区域为检查重点。
违规储存烟花爆竹问题在我市时有发生。按规定,烟花爆竹由批发经营企业统一配送,零售网点可不设存储仓库。但由于配送繁琐,且在节日销售旺季,零售网点一次性大量进货,将其违规存放于民居、车库等场所,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禁售期间,部分零售商从非法渠道获取货源,违规销售。据了解,台州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主要来自路桥、临海、温岭等地。近三年,我市查获310起违规燃放行为,行政拘留180人,但由于烟花爆竹燃放时间短、人数多,给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带来难度,使违规燃放现象屡禁不止。
记者从市消防支队工程验收科了解到,据统计,由于烟花爆竹燃放不当引起的火灾,去年全市共有123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根据市环保部门空气质量系统显示,去年除夕夜零时,我市PM2.5的检测浓度为456微克/立方米,超过二级标准6.08倍之多。在造成空气污染之余,大量燃放烟花爆竹遗留下的粉尘碎末也给路面环境带来保洁难题。
在统一部署下,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各职能部门将形成合力,强化对烟花爆竹的源头管控,努力实现“禁放期间零燃放,限放期间少燃放”的安全目标。
原标题: 市区昨起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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