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月底前全面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2014年12月09日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全市将在12月底前全部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其中,椒、黄、路三区12月1日起全部实行阶梯水价,其他县(市、区)也已下发文件,将在12月底前实行阶梯水价。此前,温岭和玉环已实行阶梯水价。
据了解,我市实行阶梯水价旨在指导居民科学用水、合理用水,引导节约用水,保护水环境,改善人居环境。通过前期调研,按照保基本、促公平、遏浪费的原则,建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价格机制。
居民阶梯水价以“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户为单位,以年度为计量缴费周期。每户每年生活用水量分三级,各级水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和第二级要保持适当价差,第三级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拉大价差,抑制不合理消费,体现多用水、多负担的节约用水原则。
原标题: 我市月底前全面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标签:
水价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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