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省责任清单的两个试点单位之一,省质监局于近日完成了清单的编制。整份责任清单共有46页、3万多文字,部门职责也从“三定”方案中笼统的9条,扩展成具体的58条,并以表格形式列明,同时建立了16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此外,清单还进一步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监管”“鲜茧管理”“农药监管”“可再生能源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管理”“烟花爆竹监管”“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食品安全监管”“超限运输管理”“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和质量管理评估”等11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在省政府简政放权的过程中,省质监局明确了“四个零”的改革目标,即:零审批,将2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盘下放。目前,省质监局已经将其实施的22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从受理、审查、批准、制发证书等所有环节彻底下放给基层,从执行层面上做到了“零许可”。零等待,只要企业在申请书上承诺符合审批条件的,立即予以发证。与此同时,进一步突出“零容忍”,加强事后监督核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立即依法吊证并纳入黑名单;“零等待”目前已在宁波和湖州试点实施,业已取得初步成功。近日,宁波质监局已向省质监局提出开展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当场许可”的申请。省质监局局长办公会议已经原则上同意该申请,并鼓励宁波先行先试,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范围。零出户,全面推行网上审批,简化申办手续,完善证书邮寄制度,做到企业“足不出户、证书到家”在2013年就完成网上审批系统的全面改版,系统覆盖省、市、县(区)三级行政审批业务,并在年底关闭了行政审批受理大厅,所有行政审批都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零收费,省局行政许可环节暂停向企业收取费用。
权力的下放,让企业收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而对于职能部门,这一壮士断腕之举并没有让他们“无权一身轻”。在惠企的同时,如何做好监管,确保既放得开又管得住,省质监局在新的工作重任前苦苦探索。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全省各相关领域生产源头有续健康发展,无疑成为权力下放后质监工作的当务之急。在这次责任清单试点工作中,省质监局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全面厘清工作事项,明确了10个大类的58项工作职责,同时建立起了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重要工业产品生产监管、检验机构监管等一批共16个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放权不放责,省质监局责任清单的出炉,是新时期质监科学履职的依托,更是全省“质监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百姓意识的真实体现。
原标题: 浙江省质监局完成责任清单编制全面厘清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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