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津四地停车费追踪
北京
到2013年底,北京共有110多家正式备案的停车企业,其经营着5.8万个路侧占道停车位,其中包括2.1万个一类地区车位,1.7万个二类地区车位和2万个三类地区车位。按照占道费标准计算,北京全市正规停车企业2013年应向政府缴纳近3.9亿元占道费。但实际上,这三类地区管理者向车主收费的基础标准,却分别为每小时10元、每小时6元和每小时2元。如果以每个车位每天在工作时间8小时内泊车、晚间收费忽略不计且每个小时都按首小时价格保守计算,正规停车企业一年向车主的总收费超过10亿元。这意味着,就算是加上停车企业纳税,路边划线停车收入也仅有不到50%进入政府财政收入。
上海
根据规定,停车企业会将收费全部上缴财政,随后区县财政部门按50%左右比例向停车企业返还。一位经营城市中心区停车场的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证实,公司每年征收道路停车费大约2000万元,每年政府会向公司返还1000万元左右。这也意味着,至少一半的费用没有落入政府口袋。
广州
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公布的信息,2013年取得经营权的单位共向市财政缴纳经营权有偿使用费1346万元,向所属区财政部门缴纳占道费1489万元,总计不到3000万元。但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告诉记者,广州市交通部门向其答复全市共有约3.5万个占道停车位,对此,他根据每车位每小时8元、每天有10个小时泊车保守测算,全广州车主一年需付出停车费约10亿元,这意味着仅有约3%的停车费最终收归财政。
天津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在天津城区经营约2.4万个停车位的天津联华停车公司,自2011年经营停车位以来,没有向管理单位天津市国资委上缴过一分钱的利润。>>
▦ “消失”的停车费去哪了?
北京74万个车位停车款去哪儿了?
北京市2011年曾公布,向企业收取的占道费2009年为3372万元,2010年为2110万元,但随后3年,收入没有再公布,而对进入财政的停车费具体使用去向也没有公布。>>
2011年,北京市有备案停车场3987个、停车位约74万个,其中临时占道停车位50452个。2011年,4月1日本市停车费大范围调整后,停车管理实行属地统一管理。那么,按照一类地区每个车位35元/天的占道费标准,仅东城、西城临时占道停车位的占道费收入就甚为可观。然而,来自北京市财政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北京占道停车费收入仅为3372万元。2010年,部分区域停车费上涨,但占道停车费收入降为2110万元。“目前停车费较高,2000多万的收入显然比预想的少很多,需要进一步研究停车费构成,并加大停车费流向的公开程度。”市政协委员安建军说。 >>
广州2.9万个车位停车款去哪儿了?
广州市交委停车场管理处副处长钟佳首先针对咪表的数量问题作出解释,“咪表经营是经过招投标的方式决定,经过招投标的统计,分布在主干道的咪表停车位共有6000个,公布的路内停车位3.5万个中有2.9万个分布在内街内巷,乃至村道,这部分遭到大家的误解”。按照招投标要求,咪表公司的行政收费是要全额缴纳财政统筹。但相关部门始终没有正面回应咪表收费存在的资金缺口的下落和2.9万个咪表停车位经营征费的情况。当主持人问及收费的数额是多少时,赖粤淡淡地回应道,这个只能咨询财政部门了。>>
哈尔滨市6878个车位停车款去哪儿了?
哈尔滨到2013年底已启用规范经营停车场107处,泊位6878个,完成道路泊位收费1890万元。“这107处停车场审批经营期限为一年,对已到期的停车场和泊位,公司已完成备案年检工作,将继续面向社会收费经营。”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宣洪飞说,截至2014年5月末,已完成道路泊位收费为920万元。这笔资金去哪儿了?宣洪飞表示,城投公司经营停车场实现的收入属于企业的经营收入,其净利润部分全部上缴哈尔滨市财政,纳入城市资金大盘子里统一使用,主要是用于包括停车场在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并由哈尔滨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负责监管。>>
▦停车费不能是笔糊涂账
高额停车费“用在哪里”不能是糊涂账
停车费不能为停车收费企业所用,他们只能拿自己劳动应得的那一部分,高额部分必须上交给政府部门。这个巨额停车费也不能为政府部门自己所用,政府部门只有管理好它们的权利,确保不乱用。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停车费应用到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上,用到公共交通环境和条件的改善上,用到公共交通系统的完善上。 >>
停车费属于公共收费属性需信息公开
路边停车费的账本一定要晒清楚,这既是停车费公共收费属性信息公开的需要,也是深入利用市场化手段治堵的需要,更是防止权力寻租滋生贪腐的需要。这个账本不晒清楚,不但容易发霉“长毛”,还会为市场化手段治堵增加改革阻力。
占道停车费去哪了的质疑,也从一个侧面暴露出当前大城市管理在科学化、精益化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当前,越来越多大城市已经进入汽车社会,在城市快速膨胀的过程中,占道停车位数量和停车费价格一路快跑往前冲,但相关部门利用市场化手段公开、透明、高效进行管理的能力严重滞后。>>
停车费收取使用应公开透明专款专用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公共财政的基本原则,停车费也当如此。占道停车费应主要用在交通建设方面,比如维护和新建停车场、停车楼,或修建城市道路缓解拥堵,不能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挪作它用更是不行。
目前,我国每百户家庭汽车拥有量已超过20辆,北京等大城市的占比更高。迈入汽车社会后,停车位资源进一步紧张,健全停车管理机制、规范收费行为,是与越来越多人紧密相关的大问题。有关部门应理顺占道停车位承包关系,加强对停车场收费的规范化、电子化管理。同时,明确收费属性,对停车费的收取及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做到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及公众监督。停车费的流向透明了,才能减少停车纠纷,停车管理也能更省心。>>
道路停车收费应采取听证以增加透明度
黑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赵瑞政建议,首先应强化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合作,对没有审批、私设的违法车位收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标注为停车场的范围不予登记为其他经营场所。其次,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单纯依靠罚款、高收费不是解决问题的良策,应研究符合百姓消费水平的收费,并统一划定停车泊位线、规范设置收费公示板,标明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第三,公安机关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情况,每年评估道路停车泊位,及时做出调整。
曲文勇表示,道路停车收费还应采取必要的听证以增加透明度,只有在公开透明的运作体系下,公共资源才能得以真正优化。此外,政府或企业的收费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公示,充分尊重民意,方便社会监督,谨防城市道路等公共资源沦为少数人的谋利工具。>>
原标题: “消失”的停车费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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