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14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2014年开始,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
10月17日也是国际消除贫困日。1992年12月22日,联合国通过了将10月17日设为国际消除贫困日的决议,旨在促进全世界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减贫意识。郑文凯表示,我国设立“扶贫日”是响应联合国决议的具体行动,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据了解,今年“扶贫日”期间的活动包括召开社会扶贫电视电话会议和社会扶贫座谈会、举办“10·17”减贫论坛等,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将积极发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和武警部队、大中小学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动员能源、旅游和电子商务等有关行业投身社会扶贫,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6亿多人口的脱贫,为人类减贫事业做出重大贡献。但是,受历史、自然、社会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贫困状况依然十分严峻。据郑文凯介绍,按照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相当于每天1美元)的扶贫标准,到2013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有8249万人;按世界银行每天生活费1.25美元的标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大约还有2亿多。
原标题: 我国将10月17日设为“扶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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