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一家熟食店生意火爆,因卤猪蹄味美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让人意料不到的是,老板卤猪蹄的“秘方”竟然是在卤汁里面添加了罂粟壳。10月11日上午,温州市鹿城法院开庭审理该熟食店老板熊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36岁的熊某是一名单身母亲,来自重庆市,土家族,小学文化,在温州市区经营熟食店,靠着小店的收入养育3个孩子。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7月12日,熊某在其经营的熟食店内,将罂粟壳添加到卤汁内卤制猪蹄,并在随后的三天内将这些猪蹄出售给市民。
7月15日,熊某再次用添加罂粟壳的卤汁卤制了一批羊蹄,放于店内销售时被鹿城区工商局查获,店内的混合卤制猪蹄、卤汁一桶、罂粟壳疑似物一袋也被当场查获扣押。
当天上午9:30,熊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鉴定,罂粟壳疑似物中检出吗啡、可待因、蒂巴因、罂粟碱及那可汀成分,卤水、猪蹄、羊蹄中均检出吗啡及可待因成分。
熊某称,自己是在今年7月11日凌晨3点钟左右,到温州菜篮子锦绣农贸市场购买羊蹄,买好之后,就走出了农贸市场的大门。一个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凑过来搭讪,得知熊某从事熟食生意,男子便称自己有一剂“调味品”,保准客人吃了还想吃,随即打开身边的一袋东西。
熊某一看,发现男子所称的“调味品”,在她老家被叫做“大烟”。“我们老家做菜的时候也有放这个当调料。”熊某称,自己并不知道在卤汁里面添加“大烟”对人体有害,经过讨价还价,她从男子处购买了200个罂粟壳,以150元成交。
7月12日当天,熊某在卤汁里面放了5个罂粟壳,做了一批猪蹄,卤汁做好之后,就把罂粟壳扔掉了。在公安侦查阶段,她称大概卖了100多个“秘制”猪蹄,每个卖10元。
“我只是想要增加销量,回头客一多生意就好了,现在真心后悔,对广大消费者表示歉意。”熊某当庭悔过并认罪。其辩护律师认为熊某仅用了5个罂粟壳卤制猪蹄、羊蹄,且羊蹄尚未出售时即被工商局查获,社会危害性小,情节轻微。
公诉机关认为熊某在食品中掺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并用于销售,其行为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求其刑事责任,建议法院在有期徒刑1至2年范围内量刑。
鹿城法院将择期对案件作出宣判。
原标题: 用罂粟壳卤猪蹄 老板被问责受审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联系电话:0576-88906060,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