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9月25日讯(通讯员 王健)今天上午9时许,一位五十多岁的老者来到新河派出所,急切的说:“我是来报案的,有个2岁的婴儿被人抢走了。”
一听到婴儿被抢,民警的心马上悬了起来:“在哪个地方被抢的?抢孩子的人你们认识不?被抢孩子是你什么人?”
“就在我们村的街头,抢孩子的人我不认识。我是小孩子的舅公。”老者回答道。
“不对啊,两岁的孩子被抢,这么大的事,按理来报案的应当是孩子的父母,怎么会是你这舅公来报案?”民警对老者的回答深感怀疑。
正在这时,一位青年男子匆匆跑了进来,见到老者后先是一顿责怪:“阿舅,谁叫你来报案的,真是给我添乱。”
随后,青年男子告诉民警,自己叫阿华,是附近的村民,早上8时许,母亲抱着两岁的儿子去菜场买菜,过了一会,母亲打来电话,说有两个女人在路上拦住了她,硬是把抱在怀里的孙子给抢走了,迅速地上了一辆轿车。
阿华说,刚才在路上已经有知情人打电话给他了,来抢孩子的不是别人,正是他妻子的两个表姐妹,“我阿舅一听我妈的哭诉后是急的不得了,所以我马上赶了过来,免得闹出笑话。”
“既然是孩子的亲妈,为什么要抢自己的孩子?”听到这,民警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
阿华解释道,自己和孩子的妈妈阿珍结婚已有两年,因为是未婚先孕,双方也没多了解就匆忙结了婚,谁知结婚后,经常吵架,发展到最后阿珍提出要和自己离婚,几个月前的一次大吵后,阿珍就回了娘家,孩子则由自己母亲在带。
听到这里,民警才算明白了,“你们夫妻双方并没离婚,这事(抢孩子)属于家务事,我们也不好多说什么。”
“能不能叫你们给我们调解一下,孩子还小,这婚我是不想离的,”阿华说。
随后民警电话联系了阿珍,希望她能过来一趟,阿珍爽快地答应了,“我要来的,我有太多话要说了。”
半个小时后,阿珍抱着孩子来到了派出所。
“早上是我叫人来抱走孩子的,”阿珍说,自己和丈夫阿华一直没有感情,这婚是离定了,可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我也多次上门,讨要自己的儿子,可他们家就是不让我见儿子,我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上午我就坐在车里,看到受到惊吓的孩子哇哇大哭,我自己也哭了起来。”
经过调解,双方最终约定,孩子目前先由阿珍带着,离婚的事最终交由法院判决。
原标题: 街头上演抢孩子闹剧 原来是夫妻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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