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的朱先生是台州数以万计的年轻创业者中的一个,他的公司规模不大,属于小微企业。几个月前,国税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扩大,他的公司也可享受所得税减半的优惠。
朱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减免的金额并不大,但对于正在创业期的他来说,这是个很大的鼓舞。据市国税局统计,受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影响,今年前8个月,台州全市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4000多万元,减免增值税近1000万元。
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双“打折”
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主要得益于“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和“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两个税收减免政策。前者降低了税率,后者降低了应纳税所得额,从而使更多的小微企业得以缴纳更少的税额。
今年4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
台州市国税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公告,该公告中不仅将核定征收小微企业纳入享受所得税优惠征税范围,还明确了小微企业减半征税管理方式、预缴办法、汇算清缴、政策衔接等内容。
“在这样的双重减免下,每家小微企业一年最多可以省下1.5万元。”这位工作人员说,截至目前,我市享受到该两项优惠政策的企业达到了1万余家。此外,除了国税之外,还有一部分税额是计入到地税里面的。
部分产业增值税征收率简并为3%
“增值税变化涉及较多的税收政策,最近出台的是7月份开始实施的增值税简并政策。”台州市国税局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今年7月1日起,国家将6%和4%两档现行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涉及小型水利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等8个行业。
据介绍,该政策调整涉及的现行特定一般纳税人征收率项目主要包括: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自来水和生物制品,征收率由6%降为3%;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征收率由4%降为3%等。
该政策出台时,市国税局曾测算,这一政策惠及台州市约300余家企业,每年将减税约1.23亿元。“接下来,企业减免的增值税额将会更多。”这位工作人员说。
原标题: 我市小微企业今年来少交了5000万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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