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网上逃犯王某来到椒江公安分局洪家派出所投案自首。今年年初,王某雇用谢某等人在简易棚内进行非法电镀加工,生产的废水直排河道中,经提取样品检测,废水重金属超出国家规定标准限值的三倍以上。4月2日案发时,谢某等人落网,王某却闻风而逃。此后,警方在对其进行网上追逃的同时,还多次来到王某的家中,发动其亲朋好友一起做思想工作,最终促使王某自首。这是我市警方开展环境污染犯罪追逃专项工作中的一个事例。截至9月10日,追逃行动中已有12名逃犯落网。
追逃
落实责任深入部署追逃工作
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是护航“五水共治”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公安机关践行中心指向警务、民意导向警务理念的最佳结合点。上阶段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已查破环境污染案件96起,处罚226人,在逃32人。
8月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葛益平在相关简报上批示:“请市政法委牵头会同公安、环保、检察等单位,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在逃人员尽快归案,并对今后查处打击,要进一步主动沟通,加强配合,确保打击效果。
为及时将涉水犯罪逃犯绳之以法,确保打击涉水犯罪效果,8月中旬,市公安局部署开展环境污染犯罪追逃专项工作,要求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好追逃工作,逐一落实到人,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力争将32名逃犯全部抓获归案。
8月20日上午,市委常委、公安局长蒋珍明又召集市检察院、环保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就全市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相关问题进行会商。他要求,要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企业的打击力度,全面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做到排查准确,整治全面。查处中要第一时间把违法犯罪人员控制起来,打击中不仅要打最表面、最直接的行为人,还要打组织者、获利者、指使者、策划者,更要打充当“保护伞”的人员,往痛处打,往深处打,往高处打。
落网
布控+劝投一批逃犯纷纷落网
专项行动中,警方充分利用各种措施手段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追逃工作。并通过深入在逃人员家中,对其家属开展耐心思想教育工作,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加大了追逃力度,一批涉水犯罪逃犯纷纷落网。
犯罪嫌疑人王某在三门珠岙镇辽丁村的鞋材厂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往河流,排放的废水超过国家排放标准。5月30日案发后,王某一直在逃。8月28日,黄岩公安分局新前派出所民警在走访排查中发现逃犯王某隐藏在辖区打工,迅速出动,将王某抓获归案,随后将其移交给三门警方处理。
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游某带领3名工人在路桥蓬街八塘村进行非法电镀加工,生产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地面,废水重金属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限值的三倍以上。案发后,游某逃跑。专项行动中,路桥警方通过蹲点守候,将其抓获。
今年3月至7月,沈某在温岭新河上方村进行非法电镀加工,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流中,废水重金属严重超标。案发后,沈某被列为网上逃犯。专项行动中,沈某被警方抓获。
督办
督办案件多因电镀作坊超标排放
市公安局在部署开展环境污染犯罪追逃专项工作的同时,将椒江谢某等21起案件作为市公安局第一批挂牌督办严重污染环境案件。据统计,21起挂牌督办案件中,13起因电镀小作坊排放污水中重金属铅、镉、铬超标3倍以上。
去年6月,“两高”出台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降低和新增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标准。比如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超过国家(省级)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即构成犯罪,不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过去触犯污染环境罪的门槛非常高,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才构成犯罪。
一些从事金属件电镀加工生产的小作坊,未经工商和环保部门批准,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重金属严重超标的废水直接排入田地、沟渠、河道,严重污染环境。
据了解,下阶段,市公安局、环保局、检察院等部门要出台一个方案,主要针对无牌无证、偷排乱排等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原标题: 决不让逃犯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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