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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死档”“弃档”现象严重 浙江将建个人电子档案
2014年09月13日 来源: 都市快报 沈浩

  资料来源 民生周刊 制图 沈浩

  深圳本月起取消存档费其他地区最晚2016年取消

  “死档”“弃档”现象严重浙江将建个人电子档案

  9月10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说:9月1日起,在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存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的,免收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此前,深圳的存档费为每人10元/月。

  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要求全国各地最晚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事档案管理费。随后深圳率先走出了这一步,将用财政拨款来承担档案管理成本。存档费问题一直饱受诟病,各地收费标准不一,也不知用在哪儿;而办理转档等,手续往往非常繁琐,让人感叹:收了钱却未享受到便利。

  档案,说起来人人都有,都知道一点。然而,它有什么作用、放在哪里、写了什么,你可能就不一定知道了。

  存档费收多少没标准

  收了后用哪里不知道

  “本地存档费120元,服务费一年500元。”一家人事代理连锁服务机构顾问说,其中,服务费归代理机构,存档费是交给政府人才服务中心。

  记者调查发现,档案管理费各地收取标准不一,随意性较强。一份档案的年管理费,有的地方免费,有的地方要收取数百元,一些档案托管机构要价则更高。

  以深圳为例,2000年,存档费高达1240元/年,后降为840元/年,2004年再次降为每年240元,整体服务则为500元/年。由深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的档案超过10万份,存档费全部上缴财政。面对各方要求减免人事档案费的呼声,经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2012年,深圳的存档费标准统一下调为每人10元/月,即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40元下调为每人每年120元。

  截至2014年6月底,北京市、区县存档机构共管理档案170万份,每人每年的存档费2013年1月起由240元下调至120元。照此估算,北京每年收取的存档费超过亿元。新华社说,全国存档费高达数十亿元。

  由于数额较大,使用、支出的具体细目又很少公开,档案保管费一直饱受质疑。档案管理费收取的根据和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档案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但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档案学通讯》总编辑胡鸿杰说,人事档案是人事管理制度,“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归属权属于组织而不是个人。

  即使是同一单位的员工,档案的存放和管理也可能不同。“我们单位科级以下人员,档案存在本单位人事部门,科级及以上,则存在上级组织部。”在政府部门工作的郭文贤说,还有一些档案存在人才服务中心,这个是要收费的。

  为什么档案有薄有厚

  “未婚先育”也要写入档案?

  少则数张薄纸,多则满满数包,人事档案记录着人的一生经历。“档案厚,说明人生经历丰富,薄则说明经历比较简单。”人民日报社人事局原副局长鲁进康说。

  新中国成立以来,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公共政策工具,人事档案制度在信用建设、干部管理、国家安全、福利分配等方面作出了重要的制度性贡献。

  建国初期,伴随着1956年第一次全国干部工作座谈会召开及《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诞生,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进入黄金建设时期,工人档案和学生档案随之建立。

  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在第二、第三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座谈会的推动下,人事档案制度进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阶段。这10多年间,学历和专业培训材料、任免、工资待遇材料,出国工作、考察、学习材料等内容,都被写入人事档案。

  那个年代,档案十分重要。曾有人因探亲假延迟两天,档案里就被记为“无组织,无纪律”;有人因未婚先育,被记为“严重的作风问题”……这些案例如今回头看感觉有些荒诞,但在当时确实影响到当事人的工作转调。

  《档案学通讯》总编辑胡鸿杰讲述了当年一个小故事:1978年,他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专业。一位叔叔便对他说:“档案学这个专业好。等你管档案时,你可以给咱们县委书记打个电话,说他的档案有几年不太清楚。沉默两分钟后对他说你家里缺米了。”

  其实,胡鸿杰所读的档案学与这位叔叔提及的人事档案并不是一回事。他说,档案学中的“档案”,一般是指社会组织中的文书、科技等门类的档案资料,而非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属于人事组织部门的“辖区”。

  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大潮席卷中国,适用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国人事档案制度,逐步变成掣肘。1991年3月,中组部对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做出相应规定:通过劳动部门就业的干部,档案归劳动部门保管,或转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

  随之,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概念诞生。范围扩大至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弃档”的人越来越多

  丢了补办难要费心保存好

  由于疏于存放,人档分离,近年来,各地“弃档”现象越来越普遍。

  今年3月底,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公布了该市流动人员档案调查数据:全市现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近54万份,其中“死档”高达17万余份,近三成的档案长期无人认领。

  武汉并非孤例。2007年11月起,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对失去联系超过5年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名单进行公示,每月一期,现已公布了至少79期。从公布名单的数量看,弃档情况大量存在。

  有人担心因为不缴管理费,自己的档案会被销毁。对此,一名县级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说:“我们主要是为大学毕业生服务,不收取档案管理费。尽可放心存在这里,就算不来取,也不会销毁或丢弃。”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变革,终究没有跟上经济环境变化。”胡鸿杰说,在今天的企业招聘中,人事档案确实不再像过去那样重要了。“档案被简历取代。”

  “但是,如果档案丢失,补办就难了,所以最好还是费点心保存好。”谈及“弃档”,在政府部门工作的郭文贤说:“不需要它时,它一文不值;需要它时,它比什么都重要。”

  胡鸿杰也指出,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等紧密相关。

  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需档案确定身份;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要查看档案记录;档案是专业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出国政审和公证时,需要查阅个人档案;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个人档案……

  有专家认为,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未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需要变革,电子档案代替纸质档案是一种趋势。

  据浙江省物价局、人社厅去年9月3日下发的通知,浙江各地2016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档案保管费;浙江省的就业服务机构将对自谋职业人员建立个人电子档案,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时,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保人员收取人事档案保管费用。

 

原标题: 人事档案“死档”“弃档”现象严重 浙江将建个人电子档案

标签: 档案 人事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王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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