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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客觉嫖娼无耻 抢劫小姐讨服务费
2014年09月05日 来源: 南湖晚报 周丽丽

  近日,海盐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陈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陈某,22岁,海盐本地人,今年刚刚大学毕业,模样清秀,是个公认的帅小伙。今年6月的一个晚上,和朋友之间的聚会散场后,陈某独自在路边等出租车,无意中看到一家“美容美发”店,店内透出昏暗的粉红色灯光,隐隐约约还可以看到一个身材曼妙的女子在店内来回走动。血气方刚的陈某顿时起了色心,想去店内一解愁思。最终,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陈某和女子以100元的价格达成交易,接受了女子所谓的“按摩”服务。

  过了约摸半个小时,女子完成了“服务”,陈某从皮夹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可是,女子说自己的“服务”超时很多,要求陈某再加50元。碍于面子,陈某给了女子150元。

  走出“美容美发”店后,陈某越想越恼火,一是觉得自己嫖娼太无耻,二是觉得自己被女子坑了,说什么也得拿回钱。

  于是,陈某再次进入店内,谎称还需要“服务”。女子听毕喜上眉梢,热情地邀请陈某进里屋。一进里屋,陈某一把揪住女子的头发将她撂倒在床上,顺势拿起屋内的电线将女子绑住,然后慌忙在屋内寻找财物。

  女子这才缓过神来,这是要抢劫啊,她立马大声呼喊“救命”。店内的其他人听到呼救声后赶了过来,陈某眼看事情败露,夺门而逃,还未跑出多远,便被在附近执勤的警察逮了个正着。

  因为一时冲动,陈某触犯了法律,他虽然在法庭上后悔连连,但为时已晚,他一辈子都将面对这个难以抹去的污点。海盐法院审理后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原标题: 嫖客觉嫖娼无耻 抢劫小姐讨服务费

标签: 嫖娼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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