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自主创新,推动转型升级,浙江省政府决定设立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在该省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奖励50万元。
从今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出,省科学技术奖分为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其中,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每两年评审1次,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3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评审1次,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且企业为主要完成单位的项目不低于奖励项目总数的三分之一,并应当在一等奖中占一定比例。
浙江省政府指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项目成果)由省、市、县政府或相关单位,以及两院院士等专家推荐,然后经历初评专家组、行业评审组和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审后产生。
《办法》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奖金每人50万元。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按照项目奖励: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奖金数额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需要可予以调整。
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表示,今后企业再想拿市场不是“占”,而是从别人手里“抢”。必须要通过研发,才能掌握能够打入市场的技术和产品。必须要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在企业的价值创造上,才能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原标题: 浙江最高50万元奖励科技创新 促企业经济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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