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喜变质肉”事件影响,北京很多麦当劳、肯德基门店顾客减少,麦当劳个别门店下架了几乎所有肉食产品。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建议引入英美国家的“吹哨人制度”,也就是奖励内部人士爆料,有助于尽快制止企业内部违法问题。(7月28日《中国青年报》)
“福喜变质肉”事件持续发酵,有人指责监管部门为什么没有发现福喜的问题。笔者以为,无论是品牌企业还是政府,都无法织起一张全能的监管网。由此,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吹哨人”制度是一个好制度。
所谓“吹哨人”制度,就是神秘的内部人士的爆料制度,作为知情人能够尽早发现问题,吹响哨声,大幅度降低监管成本。而对不遵纪守法的企业则起到堡垒从内部攻破的作用。
与我国相似,美国在19世纪末期也面临着食品安全的问题,而吹哨法案则起到了保护告密者,鼓励公民参与的积极作用。该法案规定,司法部如果在收到举报人投诉、告发决定作为原告参与起诉,举报人可以分到赔偿额的15%~25%,如果司法部不参与,举报人可以自行调查、起诉,并可分到赔偿额的25%~30%,这种以经济利益驱动打假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笔者以为这种激励制度是很有必要的,一者,作为吹哨人,需要的不仅是良知和勇气,同样需要经济激励。一项有效的制度,靠的是法治经济,靠的是规范的法治经济制度。吹哨人制度就是这样一种制度创新,相比政府动用大量公帑加强监管,其代价要低得多。
二者,这种激励制度具有可行性。众所周知,食品行业在经历了社会分工细作的革命后,基本上实现了各道工序分割的产业链发展模式。在这种产业链发展模式下,食品安全问题往往渗透到了各道工序之中。而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工序,最熟悉细节的自然是内部员工。用一句时髦的话说,他们在信息上是对称的,而只需要一种激励制度,让他们愿意成为“吹哨人”。而成为“吹哨人”的他们则更容易及时遏制企业的越轨、不法以及犯罪行为。
其实,为强化社会监督,国务院食安办2011年就印发《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不过,意见仅仅是针对社会监督而言的,“一个外部人士的话,很难掌握行业的内幕、潜规则”,而“‘吹哨人制度’在中国叫内部有奖举报,过去在老版食品安全法里没有规定,新版可能会加进去,理论上有可行性。”
总之,吹哨人制度在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上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笔者相信,这种制度可以鼓励人人参与,如此食品安全事件将越来越少,食品将越来越安全也指日可待。
原标题: 期待“吹哨人”制度让食品越来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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