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只要符合政策,你自己愿意,也有这个钱,现在你可以一年缴纳2000元,而此前,可能只有500元。
这样的变化,来自于日前省政府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除了将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它也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比如增设了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提高了地方政府缴费补贴标准,等等。
据省人力社保厅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省参保人员总数达1356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其中60周岁及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577万人,因此此次调整受益的人数众多。
缴费档次达12个,最高可缴2000元/年
《意见》中最大的调整,也是城乡居民最关注的变动,是把原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设置的个人缴费档次,从每年100、200、300、400、500元共5个缴费档次,扩充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2个档次,给予各地城乡居民平等的自主选择权。尤其是增设1500元、2000元两个档次,有更高缴费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有更多选择。
“我省各地由于经济发展等原因,差距较大,增设7个档次后城乡居民们可以有更适合自己的选择。”
省人力社保厅农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全省只有100~500元共5个缴费档次。各地虽可根据实情调整缴费档次,比如宁波缴费档次上限为2000元/年,但丽水、衢州等地缴费上限仅1000元左右/年,这两地有能力的人却享受不到2000元/年,现在这样的情况有望改变。
每人每年补贴30元起步,缴得越多补贴得越多
设置更高缴纳档次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者有何好处?
根据《意见》规定,地方政府对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缴费补贴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当地政府确定。
相比以往,此举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强化了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引导有意愿和能力者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同时,我省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补贴标准,比国家规定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还高出了20元。
“至于对500~1000元和1500元、2000元这几档的具体补贴标准,今后将由各地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后,出台相应细则,肯定依照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省人力社保厅农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政府缴费补贴将可继承,丧葬补助费参保者皆可享受
《意见》更加体现对参保人员权益的保护。比如调整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政策,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实际缴费年限财政缴费补贴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政府缴费补贴也可依法继承,这是此前没有规定的;同时扩大了丧葬补助费享受范围。据了解,我省从2010年起就已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享受范围为待遇领取人员。本次调整,将享受范围扩大到所有参保人员。
“按照之前政策,是60岁后开始领取待遇人员才能享受丧葬补助费;新政中参保人60岁前出现死亡,也可以享受丧葬补助费了。”省人力社保厅农保处负责人解释。
原标题: 最高缴2000元/年,自缴越多补贴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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