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银监会下发《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准许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续贷业务,使其贷款资金连续使用;银行贷款分类管理上要科学合理;强调做好续贷和风险防控,严格续贷开办条件。
今年7月内,国务院常务会议四次提到企业融资难问题,并且确立了十项措施对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支持,其中就包括优化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业内分析人士认为,给小微企业到期贷款松绑,合理确定还款期限,给予一定的续贷支持是缓解当前企业融资压力的必要手段。
今年上半年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矛盾开始显现,实体企业资金流动性普遍趋于紧张,资金链断裂和债务违约风险犹存。在民营企业发达的江浙地区,大量小企业通过“倒贷”方式借新还旧。所谓“倒贷”即企业为了满足资金周转需要,转向高利息融资、先还再贷,保持资金链不断裂。有江苏地区的小企业人士透露,一般“倒贷”一次至少增加企业贷款总额2%至3%的成本。
银监会方面认为,目前,流动资金贷款是小微企业主要融资工具。但在银行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中,还存在期限设定不合理、业务品种较单一、服务模式不够灵活等问题。小微企业需要通过外部高息融资来解决资金周转,不仅增加了融资成本,也不利于银行了解借款人财务和经营状况,掌握贷款真实质量情况,加大了小微企业信用风险。
为此,《通知》要求,首先,要合理设定贷款期限,根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提高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的匹配度。其次,要丰富完善贷款品种,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业务品种,合理采取分期还款等灵活的还款方式,提高小微企业使用贷款资金的便利程度,减轻小微企业一次性还款压力。再次,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续贷,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科学加以风险分类,符合正常类标准的,应当划分为正常类。
北京农商行内控合规部董闫就表示,“续贷可以为需要连续性资金实用的小微企业带来便利,节约成本,减少负担,但是并非所有企业都符合条件,这需要银行关注借款人的经营、财务和资金流向状况,提高对续贷贷款风险类别的检查和评估,防止经营出现问题的企业通过续贷掩盖问题。”
原标题: 银监会松绑小微企业到期贷款 明确续贷规则缓解高息融资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分享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