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市8131件宜公开审理的案件中,有7748件实行了公开审理,公开审理率达到95.3%,经公开审理的案件没有发生一起申诉。
据了解,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早在2001年就开始率先探索案件公开审理,近年来相继实行案件公开审理、案件审理员制度和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限时告知责任制等,建立了庭审式等四种公开审理模式,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三转”的要求和我市审理工作的现状,从问题导向和薄弱环节出发,进一步突出审理室在执纪办案中合法性审查、程序性审核、处分决定执行的监督职责;要牢固树立“办铁案”、“零申诉”的工作目标,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工作“24字”的基本要求,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切实抓好刑前处理、提前介入、回访教育等案件审理相关工作的贯彻实施。要切实做到理念更新、业务更精、创新更实、作风更正,增强案件审理干部能力素质,提高全市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公开审理,开展了量纪标准讨论。
原标题: 我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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