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多岁的郑女士满脸焦急地来到楚门派出所报案,称她的丈夫被绑架了。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最终却发现,“绑架”郑女士丈夫彭某的正是彭某自己。
十天前,来自贵州的郑女士和丈夫一起来玉打工,由于郑女士比较能吃苦,不久就在餐馆找了一份洗碗的工作。老乡把丈夫介绍到工厂里当搬运工,彭某感觉太辛苦就一口回绝了。
6月19日,郑女士上班前看到丈夫还躺着睡觉,可白天拨打丈夫电话,就一直处于关机的状态。6月20日上午,郑女士接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你丈夫和我开车撞了人,现在被人家控制,正想办法逃脱。中午时分,她又收到了第二条短信:快汇1000元到这个账户,今晚老板娘生日,我们有机会好跑路,千万不要报案。
焦急的郑女士尝试着拨打电话,手机那头传来老公的声音,彭某说自己6月19日去一家工厂找工作,进去后就晕倒了,醒来后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话还没讲完,电话就被挂断。郑女士再次拨打,每次都是刚接通就被挂断了,这些迹象表明丈夫可能真的被人控制了,郑女士这才慌了神。
于是,郑女士选择报警“解救”丈夫。接到郑女士的报案后,民警一边安慰情绪激动的郑女士,一边暗中对事件展开调查。在侦查过程中,细心的民警逐渐发现了一些异样:彭某说自己晕倒在一个工厂里,和短信里说的开车撞人明显自相矛盾,而且彭某刚到玉环才4天,不熟悉当地路况,怎么会开车撞人?如果真是被“绑架”,对方怎会只提出1000元的“赎金”?
6月20日傍晚,民警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彭某可能入住在金华某宾馆,于是联系当地警方开展联合抓捕。打开宾馆房门,发现房间内仅有“人质”彭某在看电视。面对“从天而降”的警察,彭某十分慌张,没想到担心自己安危的妻子竟报了警。在民警面前,彭某承认是自己自编自导了这出“情戏”。
警方认为彭某的行为已扰乱社会秩序,鉴于其认错态度良好,且此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对其进行治安警告和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对于此类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责任人处以10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
原标题: 男子自编自导“绑架”勒索妻子 涉嫌扰乱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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