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数理财产品无个税 互联网理财产品不缴税
支付宝的余额宝、微信的理财通、工行的天天益……去年年底以来,各种互联网理财产品层出不穷,市民可以选择的金融理财方式也是越来越多,那么通过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业内人士表示,“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与相关基金挂钩,与购买普通的基金产品类似,不需要缴纳个税。那么,还有哪些理财产品免收个税呢?
基金、相关债券收益不收税
根据相关业内人士的介绍,近段时间以来推出的支付宝的余额宝、微信的理财通、工行的天天益,这些产品本质上都属于基金产品,无非是支付宝、微信以及工行为客户提供了更为便捷的购买渠道。而财政部、税务总局2002年下发的《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明确,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另外,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根据税法规定,国债和特种金融债也无个税,而且是仅有的两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债券产品。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一般情况下,即便企业债券的票面利率略高于国债的票面利率,但实际收益率却反而要低于后者,就是因为还要扣除一定的税款。因此,投资者在选择债券产品时,还需要将税款考虑在内。
银行理财产品不缴税
在各种“宝宝”问世以前,银行理财产品可以称得上“独步天下”。相比其他的理财渠道,虽然流动性不佳,但银行理财产品最大的优势在于,银行掌握了一些只有银行才可以进入的投资领域,确保可以获得较高收益,同时专业性又使得其可以回避诸多市场风险。而且,目前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汇理财产品,暂时均免征收益所得税,这也是多数人钟情于银行理财产品的一大重要原因。
与银行理财产品一样,目前国家对信托产品的收益也暂不收取个人所得税。不过,信托产品是委托人将财产权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为收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财产管理。相比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的风险要高出不少,一般不建议风险承受水平较低的投资者参与。
保险产品多可避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由于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因此也免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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