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1月10日讯(通讯员 李洁)为了多赚钱,用对人体有害的工业松香为家禽褪毛并出售。今天上午,郏某与妻子陈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双双获刑。据悉,这是自2013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后,温岭法院按照新的量刑定罪标准判处的首例案件。
现年60岁的温岭箬横人郏某和妻子陈某,是一对辛勤劳作的老实农民,在自己家中养了300多只鸭子。农忙之余就在温岭松门幸福广场旁的集市上销售自家养的鸭子。为了又快又好地把鸭毛除去郏某花费了不少功夫,但因为卖相不好,生意一直不是很好。
一个偶然的机会,郏某听说用松香去毛又方便又彻底,就让别人从椒江买来松香,在自己的摊点内,与妻子一起将松香高温融化后给鸭褪毛,并在2012年至2013年7月期间获利20000余元。
2013年7月24日,当地警方将正在褪鸭毛的郏某夫妻抓获,并扣押了现场以及家中的工业松香。
庭审过程中,郏某和妻子陈某均表示,他们是仿照别人的做法来褪鸭毛的,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温岭法院审理后认为,郏某、陈某在生产和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二人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故各判决郏某、陈某有期待刑6个月,并各处罚金6万元。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分享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