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11月26日讯(通讯员 李 洁)身为卫生监督员,发现“黑诊所”却放任其长期存在,最终酿成非法行医者致人死亡的惨剧。昨天,温岭法院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张某、徐某,以玩忽职守罪量刑,但鉴于2人认罪态度较好,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遂对其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决定。
没有从医资格证的赵某从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期间,在温岭泽国一带开设无证“黑诊所”,擅自从事医疗活动。该区域是卫生监督员张某、徐某的监管范围。
期间,赵某的“黑诊所”因非法行医前后十余次被张某、徐某查处,但基本采取的是取缔和收缴药品、器械处罚,仅于2011年12月2日和2012年5月22日两次被行政处罚。
不过处罚后,赵某依然我行我素。而当赵某的“黑诊所”被再次查获时,该2名卫生监督员仍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导致了该“黑诊所”继续存在。
2013年6月9日,赵某在给病人杨某进行挂注葡萄糖氯化钠加青霉素钠和门冬氨酸钾镁时,因输液后血容量增加,致心脏负荷加重,出现心律紊乱并最终导致杨某死亡的严重后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徐某身为卫生监督员,未履行工作职责,主动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导致应当发现的非法行医行为未被发现和查处,最终致一名患者因非法行医行为死亡的严重后果,遂认定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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